低碳旅游研究的高频词

浏览: 作者:他山科技 来源: 时间:2022-08-16 分类:行业资讯

    对于低碳旅游的研究,国内外各有侧重和特点。国内偏重于低碳旅游概念和低碳旅游对策的定性说明。但是由于研究起步晚,文献较少,对低碳旅游内涵店义过于简单,对低碳旅游基本概念体系仍未涉及讨论,缺乏可信度高的定量计货和数据依据,减排对策不系统;而国外研究成果侧重于定量化,主要依据对旅游业碳排放量的定量化研究结论,提出旅游业碳减排的对策。整体上看,国外研究快于国内研究,研究成果的科学性与可信性更高。


 碳中和


一、低碳

 

    低碳是指低温室气体排放。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能吸收地面反射的太阳辐射,并重新发射辐射的一些气体。目前地表和大气温度的上升,有70% - 80%是由于大气中CO2增加所造成的。除此之外,氧化亚氮(N,0)、 甲烷(CH,)、 六氟化硫(SF,)、臭氧(O3)等也是地球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。

 

二、碳中和( carbon - neutral )

 

    “carbon - neutral'(碳中和)最早出现在2006年的牛津字典中。“碳中和"是现代人类为减缓全球变暖提出的措施之一, 它把地球视为一 个“物理一化学一生物”耦合型循环系统,人们依据工业及生活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CO2排放量,由企业或机构通过环保产业或植树抵消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量,实现低碳发展。

 

    低碳或无碳技术也称为碳中和技术。

 

    “碳中和”最早是由伦敦的未来森林公司于1997年提出的,意思是指通过计算二氧化碳排放总量,然后通过植树造林(增加碳汇)、二氧化碳捕捉和埋存等方法把排放量吸收掉,以达到环保的目的。碳中和技术主要包括三类:①温室气体的捕集技术,主要有三条技术路线,即燃烧前脱碳、燃烧后脱碳及富氧燃烧。燃烧前脱碳的关键技术是转化制氢,涉及高温下氢的膜分离技术,包括膜式转化装置、膜材料等方面的技术开发;燃烧后脱碳的技术核心是胺吸收脱除CO2难点在于分子水平吸附剂的开发,此外,低能量CO2吸附、溶剂、小型高效压缩机、过程标准化等均待进一步研究;富氧燃烧技术属于提高能源效率的范畴,技术的关键是氧气供应及高技术涡轮机的开发。②温室气体的埋存技术,即将捕集起来的二氧化碳气体深埋于海底或地下,以达到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目的,目前的研发工作主要集中在探索地下盐水储层、采空的油气藏储层、不可开采的煤层以及深海下的地层作为CO2储库的可能性。③低碳或零碳新能源技术,如太阳能、风能、光能、氢能、燃料电池等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。目前,碳中和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,从技术经济角度来看离全面推广应用还有很大距离。


 碳交易


三、碳汇

 

    “碳汇”来源于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缔约国签订的《京都议定书》。全称为“碳排放权交易制度”,是通过陆地生态系统的有效管理来提高固碳潜力,所取得的成效用以抵消相关国家的碳减排份额。碳汇一般是指 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、活动、机制。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CO2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上壤中,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。

 

四、碳交易

 

    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: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。买家“限量与贸易”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、分配(或拍卖)的减排配额,譬如《京都议定书》下的分配数量单位( AAU),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(EU ETS)下的欧盟配额(EUAs)。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。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。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下核证减排量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( ERUs)。

 

    目前全球已经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,包括欧盟的EU ETS、澳大利亚的NewSouth Wales、美国的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和英国的UKETS等。

 

    很多知名金融机构活跃在这些市场上,包括荷兰银行( ABN AMRO)、巴克利(Barclays Capital)、高盛( Goldman Sachs)、Morgan Stanley、UBS等。根据世界银行报告,2006年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度已经达到300多亿美元。


 碳足迹


五、碳税

 

    碳税(carbon tax)是指针对CO2排放所征收的种污染税。 它以环境保护业目的,希望通过削减CO2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。它是政府部门先为每吨碳排附确定一个价格,然后通过这个价格换算出对电力、天然气或石油的税费。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、航空燃油、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,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。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,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面

成本就可以实现。

 

    1991年,瑞典、挪威开始征收碳税; 1993年,丹麦开始对家庭和工业行业征收CO2税; 1996年,荷兰开始实施能源调节税; 1999年,德国第一次开始汽车燃料、燃烧用清质油、天然气和电征税;英国于2001年开始对气候变化征税,主要在电力、煤炭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等出售给商业和公用部门的环节上征收;从2010年1月1 日起,法国将对化石能源的使用按照每排放吨二氧化碳付费17欧元的标准征税。

 

    从长远来看,开征碳税也有利于我国能源结构调整,但由于征收该税种还涉及到较多问题,短期内开征可能性不是很大。2009年10月我国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发布的《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》报告称,可以考虑在未来五年内开征碳税,并具体提出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。

 

六、CDM

 

    CDM (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)《京都议定书》中承诺在2008 -2012年期间,各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水平上平均减少5.2%。为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,《京都议定书》创新性地提供了三种减排机制,即国际排放贸易(IET)、联合履行(JI)、 清洁发展机制(CDM)。其中只有清洁发展机制(CDM)涉及到发展中国家,并且是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实施的减排机制。也就是说,CDM的实质是实现低碳经济的种手段,其主要内容是: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日合作,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,又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,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。